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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梅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14:40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和《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2023年度结题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范围

1.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准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23年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附件1)中批准立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的规划课题。

2.以前年度立项但尚在结题时限内的规划课题。

3.其他符合结题条件的规划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2)。

2.课题成果,即相应的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是著作或论文或调研报告。如有多项课题成果,选送1至2项有代表性的即可。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方案、研究课件、活动总结等,不算作课题成果。

3.其它佐证材料(领导批示、单位采用、刊物发表等)。

三、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并督促本单位课题负责人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结题申报工作。

2.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24130日前将结题申报材料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结题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1份,送(或寄)至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大楼7楼市社科联内);电子版统一打包成一个文件夹,以“XXX(课题负责人)结题申报材料”命名,发至市社科联邮箱:mzshkx@163.com。

市社科联联系人:丘国明,联系电话:2249364

学校联系人:钟老师 韦老师联系电话:2186559


科研处

2024年1月2日

 1.关于批准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23年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pdf 

 2.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