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两类,各学校在申报时须在申报书中注明科研平台类别。
(一)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含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粵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人文社会科学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二)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根据高校实际和重点平台项目布局,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原有同项目名称的平台不得重复申报。并按以下要求申报。
(一)重点平台,我校可申报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含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粵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1)集成电路领城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我校可各申报1项。
(2)我校可申报除(1)外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平台各1项。
(二)创新团队项目,我校可申报3项。
(三)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我校可申报12项。
(四)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我校可申报12项。
三、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资助经费
此次申报的科研平台及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对获得该类科研平台及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
六、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今年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申报工作。学校要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评审或认定。
2.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相关申报书(申请表)可在此网址下载。网上申报系统于5月19日上午9点开始开放,申报人须在6月1日下午下班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材料提交。
3.申报人需提交纸质版材料1式5份,于2023年6月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科研处(何侨生大楼4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j@jyu.edu.cn。
联系人:钟老师韦老师
联系电话:2186559
科研处
2023年5月5日
1: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