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推动古籍整理研究事业发展,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4项。
二、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三、申报项目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一般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申报人在古籍整理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任务。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以牵头组织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3.每位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获有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级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如申报人有古籍在研项目,必须在该项目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之后方能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项目研究内容要求
1.申报的研究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2.“古籍”的时代下限目前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即最迟至清朝末年。民国及以下年代的著作不属于古籍的范围。
3.古籍的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外国人著述的整理研究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
四、项目立项与管理
1.本项目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和批准立项,每项拟资助2.3万元。资助经费仅用于支持科研工作,不能用于日常教学、出版补贴等。
2.本项目研究期限为3-4年,如已立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参考《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育及整理研究基金使用办法》(教古办字〔2017〕01号)。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将《广东省普通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报送到科研处(何侨生大楼4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j@jyu.edu.cn。
联系人:钟老师 韦老师
联系电话:2186559
科研处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