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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科研新系统中录入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09:44 浏览量: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科研统计工作及学校申硕工作需要,现需录入我校教职工2021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详细数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在科研新系统中认真填报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新系统登入后必须完善个人信息才可录入科研成果;

    2. 科研成果录入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3. 横向合同、项目立项通知书或结题报告、论文检索报告、专利证书、专利授权通知书、论文、著作等所有科研成果的支撑材料必须是原件电子版或者原件扫描清晰的DPF版(一个文件一个pdf);

    4. 操作浏览器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

    5. 各单位科研平台、讲座论坛等情况由科研秘书或科研工作负责人汇总并录入系统;

    6. 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扫描或无故逾期不提交材料的成果将不再审核;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7. 各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工作负责人认真审核科研成果,并将审核报告和汇总材料(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何侨生大楼405室);

    8. 教师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6日。

    按照省科研统计系统填报时间节点,2022年1月8日学校将统一上传我校2021年全部科研成果,此后不再单独录入。学校科研统计系统里录入的科研成果与教师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聘期考核、科研奖励等直接挂钩。请各单位加强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186604

 

科研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