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学校制度> 正文>

嘉应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3-24 14:24 浏览量:

 嘉应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创新机制,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和团队带头人,提升学校的科研创新水平,增强学校的科研综合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是学校以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的,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和相对稳定、优势互补的合作成员组成的学术组织。

第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的分类

(一)一般科研团队。为了促进人才、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成长,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遴选、评审、组建的一般科研团队。

(二)省部级培育团队。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冲刺省部级科研团队,依照省部级科研团队规定的条件,整合全校力量,顶层设计,遴选、评审、组建的科研团队。

第四条 团队的基本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明确的团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设相对稳定的团队,注重梯队建设(其中40周岁以下博士教师占一定比例),培养和提高团队和团队成员的科研能力,不断增强团队的科研竞争力。

(二)围绕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团队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制度约束,明确考核指标。

(四)围绕团队带头人和团队发展规划的目标开展各项科研工作。

第五条 团队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提出团队成员组成和调整建议名单,并培养团队成员,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

(二)凝练团队学术方向,培育团队合作精神,营造团队学术氛围,形成团队学术特色。根据本研究方向发展动态和趋势,制定团队科研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团队的研究内容、措施和目标,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制定团队工作规程和负责团队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团队科研经费,并制定、执行团队经费使用计划。

(五)组织团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组织落实和完成承担的研究任务。

(六)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完成团队目标任务。

第六条 一般科研团队

(一)团队带头人的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团队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2.有稳定研究方向(领域),对学科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有能力提出具有一定学术研究价值的研究项目和研究方向。

3.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教职工。

(二)团队的遴选条件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2.团队成员的总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近三年,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4区以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专著1部以上;近三年,团队成员主持省部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1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项以上。

(三)遴选程序

1.每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申报。

2.聘请3-5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拟立项名单。

3.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

4.确定立项名单,并报学校批准。

第七条 省部级培育团队。

(一)团队带头人的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团队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2.有稳定研究方向(领域),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有能力提出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的研究项目和研究方向。

3.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教职工。

4.应具备下列科研条件中的2项: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带团队确定的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学术论文,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4区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专著1部以上。

2)近三年,授权国家专利1项以上。

3)近三年,主持与所带领团队确定的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4)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1项。

5)近三年,到账科研经费总额在10万元以上。

(二)团队的遴选条件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2.团队成员的总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近三年,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4区以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专著2部以上;近三年,团队成员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以上;近三年,团队成员为成果前三完成人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或发明专利2项。

(三)遴选程序

1.科研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科研发展需要,围绕省部级科研团队规定的条件,整合全校力量,顶层设计,提出组建方案。

2.学校聘请5-7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拟组建的省部级培育团队及团队带头人进行评估和优化,并提出优化方案。

3.根据专家组的优化方案,对省部级培育团队组建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4.将完善后的省部级培育团队方案报学校批准。

第八条 一般科研团队

(一)科研任务

1.三年内发表本研究领域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4区以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2.三年内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3.三年内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二)建设目标

用三年时间把团队建设成为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科研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团队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占比80%以上。

(三)扶持政策

1.一般科研团队在申报省级及以上团队时予以优先推荐。

2.一般科研团队在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或资助。

3.对一般科研团队一次性资助6万元。

(四)团队管理

1.一般科研团队依托学校的各类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平台开展科研工作。

2.一般科研团队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学校与团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3.一般科研团队必须向学校呈报三年团队建设与科研规划,每年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团队考核

1.学校根据目标责任书对团队实行年度考核与三年累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团队考核由科研处初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相关专家审核,学校审批。

(六)退出机制

1.年度考核连续不合格的团队,退出一般科研团队,收回剩余资助资金。

2.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立即取消其团队成员资格;团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团队资格。

第九条 省部级培育团队

(一)科研任务

1.三年内发表本研究领域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4区以上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

2.三年内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3项;

3.三年内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4.三年内出版学术专著2部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4项。

(二)建设目标

1.用三年时间把团队建设成为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科研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团队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占比90%以上。

2.三年资助周期结束,团队达到省部级优秀团队条件,并成功申报到省部级科研团队。

(三)扶持政策

1.在限额申报省级及以上团队时,首先满足省部级培育团队的申报。

2.省部级培育团队在申报各类限额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

3.对省部级培育团队三年资助30万元。其中,资助分三年拨付,每年资助10万元。

(四)团队管理

1.省部级培育团队依托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学科、拟申报硕士学位的学科开展科研工作。

2.省部级培育团队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学校与团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3.省部级培育团队必须向学校呈报三年团队建设与科研规划,每年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团队考核

1.学校根据目标责任书对团队实行年度考核与三年累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一年完成总任务的30%,两年完成总任务的70%,三年完成总任务的100%。对于考核优秀的团队,尤其是三年成功申报到省部级科研团队的团队,学校对其将加大资助的力度。

2.团队考核由科研处初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相关专家审核,学校审批。

(六)退出机制

1.团队年度考核第一年不合格的,学校将更换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团队年度考核第二年不合格的,将退出省部级培育团队,收回剩余资助资金。

2.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立即取消其团队成员资格;团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团队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经嘉应学院 2021 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科研处。